教育教学
教学改革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学改革 >> 正文
    思政部(系)试卷归档和保管条例
    2014-04-11 00:00 作者: 编辑:  吕梁学院思政系   (点击: )

    课程考试试卷是评价教学质量、学习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学生取得课程成绩的重要依据。试卷的归档和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为规范思政部(系)试卷的归档和管理,建立健全课程试题库,特制定本条例。

    一、各课程的考试试卷在印刷完成后,由各教研室主任组织相关教师对试卷袋封面填写的内容进行核查,并按本科、专科,新旧校区分类。在此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情况汇总并报告给主管教学的副主任。

    二、各教研室主任确认后交由教学秘书统一保管。教学秘书应将试卷统一存放在指定地点并上锁保管。

    三、教师在提交考试成绩后,由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按照教务处关于期末考试的相关规定,对试卷进行装订和装袋,并填写好试卷相关信息。教研室主任对装订好的试卷进行核查并由主管教学的副主任进行审核后,交由教学秘书进行归档、保管。

    四、教学秘书将试卷进行分类归档存放在指定地点,制作好标签和目录。

    五、对已归档的试卷由教学秘书管理,任课教师不能随意外借。教师如需对试卷进行查阅、外借,应在教学秘书处进行登记,教学秘书应做好相关记录。

    上一条:思政部(系)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下一条:思政部(系)教研活动管理规范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吕梁学院思政部(系)